2023-2024年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技术研发辅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2     浏览:20    
核心提示:2023-2024年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技术研发辅助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技术研发辅助项目,**招标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2023-2024年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技术研发辅助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技术研发辅助项目,**招标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2024年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技术研发辅助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19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1.2招标内容:2023-2024年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技术研发辅助项目,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旨在提升企业在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安全各方面的智慧化能力,建设一套企业级大数据管理及分析平台。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设置含税服务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支撑分级 含税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单位:元/人月)
专家 3 73333
2 69167
1 65833
资深 3 60000
2 54167
1 48333
高级 3 44167
2 40000
1 35833
中级 3 31667
2 28333
1 25000
初级 3 21667
2 19167
1 16667
实习生 3 5833
2 4333
1 3750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设置含税基础服务利润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3个2020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型(软件开发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加订单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6月1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6月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5月28时30分至2023年5月217时(北京,下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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